陕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步入较快发展阶段
9月27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委农办副主任、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陈文介绍陕西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据介绍,近年来,全省农业农村部门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先导,接续实施农村集体经济“清零消薄”“消薄培强”行动,强基础、促盘活、创模式,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快速起步。截至2022年,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125.34亿元,较上年增长5.96%;总收益58.54亿元,较上年增长4.1%。实现分红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达到5489个,占村级组织数的31.07%,分红总额达到12.01亿元。当年无集体经营收益的“空壳村”实现清零,经营收益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占比下降到25.5%,5—10万元村增长到29.7%,10—50万元村增长到37%,50万元以上村增长到7.8%。
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优化,先后印发了《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十二条措施》《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若干措施》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全省各地创新运行机制,盘活资源要素,探索出土地盘活模式、物业经营模式、产业引领模式、服务创收模式、联合合作模式5种主要发展模式。全省集体经济发展呈现出“空壳村”清零、薄弱村缩减、一般村壮大、集体强村凸现的良好发展局面,集体经济由艰难起步步入较快发展阶段。
不断激发集体经济发展动力。自2017年起,全省按照“试点先行、由点及面、全面推开”的思路,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前一年完成改革任务并向国务院报告。2021年以来,我省积极开展改革“回头看”,稳妥处理跨区域成员身份重复问题,推动改革成果信息化管理,全省2969.34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股权信息纳入平台管理。
不断提升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推动财政资金投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中央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截至目前,扶持3642个村发展集体经济,中央和省级扶持资金达到19.594亿元,初步解决了集体经济发展第一桶金问题。全省普遍搭建以县级产权交易中心为重点,以乡镇交易服务站为补充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推动以集体资产为主的各类农村资源资产入场交易。2022年,全省完成农村产权交易6847宗,交易金额10.8亿元。
不断夯实集体经济发展基础,组织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支部书记与理事长“一肩挑”比例达94.4%。农业农村部门联合民政部门实施集体资产由村委会向集体经济组织移交,联合乡村振兴部门实施扶贫资产移交,基本实现集体资产所有权归位。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委农办、省司法厅等部门共同开展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摸清集体资产家底,堵住利益流失漏洞。
陈文表示,下一步,陕西省将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经营方式,激活人才要素,深化农村改革,加强资产监管,推动陕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李欢颜
2024-05-23 09: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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