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医院护工行业规范化管理迫在眉睫
如今,医院里护工行业兴盛不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病人家庭“人手”缺少的困难,但大部分护工并没有经过严格的医疗护理学习和培训,护理的质量自然也是良莠不齐,存在不容忽视的隐患。
一、是人员素质普遍偏低。没有行业准入标准,护工多数是来自农村的富余劳力,普遍都存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缺乏专业培训等问题;他们经老乡朋友介绍或是在医院里“蹲点”等候雇主便可随时上岗,服务质量根本没有保证。
二、是服务费用标准不透明。服务收入在税收等方面体外循环,大多以现金方式收取,只开收据不开发票,这也为护工外包方与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之间的利益输送提供了条件,以致滋生腐败、导致包庇式管理、对服务质量放任自流等等问题。
三、是人员管理混乱。1、有些医院虽将护工纳入后勤管理,但只负责护工的简单培训、安排上岗、收取管理费等,可以说是只管培训不管效果、只管安排上岗不管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医院护工管理基本上靠的还是“帮派自治”,较早入行的护工逐步成为老乡中的“组织者”,有时为争夺市场,还会严重影响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2、有的医院将护工体系统一外包给社会化家政机构,或者达成进驻病区协议让患者优先选择,这都意味着医疗机构的背书推荐、连带责任和必要的监管任务,但事实上诸多机构却基本不介入管理,视之为与患者的两方协议关系,令护工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处于三不管状态。
四、是人员权益无保障。护工干的是又苦又累的活儿,“吃喝拉撒”全在医院,每天接触各式各样的病毒细菌,而他们多为散兵游勇,没有社保、医保和养老保险,权益受侵犯时无法得到保障。 推动医院护工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更有助于扩大就业、社会稳定。为此建议:
一、强化行业规范。及时制定、出台医疗陪护管理办法,明确医疗陪护从业人员的职业规范、医疗陪护服务中介组织和企业的义务和责任、医院对陪护从业人员的管理职责等等。
二、注重日常管理。首先,规范护工从业准入。设置科学合理的护工上岗门槛,经过医疗护理知识及职业道德等培训方可取得从业资格,陪护服务公司和医院负责对护工实行上岗前规范培训及上岗后的继续在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考核合格者发放“上岗证”。其次,规范护工管理机构。引导中介组织和企业有序规范进入医疗陪护市场,主管部门指导各类医院,设立院内陪护机构或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聘用社会化陪护服务公司,确保病人得到优质的护理服务水准;再是,规范护理标准。规范服务用语,统一着装、统一佩戴胸卡,采取相对固定和适当流动的方式统筹安排岗位,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护工工作质量进行考核。最后,规范收费行为。政府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护工收费指导价,核定统一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加强不定期明察暗访,杜绝护工收费漫天要价行为发生。
三、加强人才培养。建议国家卫生行政、人社、民政等部门协同发力制订统一的标准化护工培训流程,可以在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护工培训课程或者设置相关专业,真正让护工这一个职业得到专业化的培训,从而实现同质化的护理;也可以根据护工所掌握的护理知识和护理技能,实行分层和分级来晋升护工级别,确保护工队伍稳定。
一、是人员素质普遍偏低。没有行业准入标准,护工多数是来自农村的富余劳力,普遍都存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缺乏专业培训等问题;他们经老乡朋友介绍或是在医院里“蹲点”等候雇主便可随时上岗,服务质量根本没有保证。
二、是服务费用标准不透明。服务收入在税收等方面体外循环,大多以现金方式收取,只开收据不开发票,这也为护工外包方与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之间的利益输送提供了条件,以致滋生腐败、导致包庇式管理、对服务质量放任自流等等问题。
三、是人员管理混乱。1、有些医院虽将护工纳入后勤管理,但只负责护工的简单培训、安排上岗、收取管理费等,可以说是只管培训不管效果、只管安排上岗不管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医院护工管理基本上靠的还是“帮派自治”,较早入行的护工逐步成为老乡中的“组织者”,有时为争夺市场,还会严重影响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2、有的医院将护工体系统一外包给社会化家政机构,或者达成进驻病区协议让患者优先选择,这都意味着医疗机构的背书推荐、连带责任和必要的监管任务,但事实上诸多机构却基本不介入管理,视之为与患者的两方协议关系,令护工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处于三不管状态。
四、是人员权益无保障。护工干的是又苦又累的活儿,“吃喝拉撒”全在医院,每天接触各式各样的病毒细菌,而他们多为散兵游勇,没有社保、医保和养老保险,权益受侵犯时无法得到保障。 推动医院护工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更有助于扩大就业、社会稳定。为此建议:
一、强化行业规范。及时制定、出台医疗陪护管理办法,明确医疗陪护从业人员的职业规范、医疗陪护服务中介组织和企业的义务和责任、医院对陪护从业人员的管理职责等等。
二、注重日常管理。首先,规范护工从业准入。设置科学合理的护工上岗门槛,经过医疗护理知识及职业道德等培训方可取得从业资格,陪护服务公司和医院负责对护工实行上岗前规范培训及上岗后的继续在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考核合格者发放“上岗证”。其次,规范护工管理机构。引导中介组织和企业有序规范进入医疗陪护市场,主管部门指导各类医院,设立院内陪护机构或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聘用社会化陪护服务公司,确保病人得到优质的护理服务水准;再是,规范护理标准。规范服务用语,统一着装、统一佩戴胸卡,采取相对固定和适当流动的方式统筹安排岗位,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护工工作质量进行考核。最后,规范收费行为。政府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护工收费指导价,核定统一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加强不定期明察暗访,杜绝护工收费漫天要价行为发生。
三、加强人才培养。建议国家卫生行政、人社、民政等部门协同发力制订统一的标准化护工培训流程,可以在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护工培训课程或者设置相关专业,真正让护工这一个职业得到专业化的培训,从而实现同质化的护理;也可以根据护工所掌握的护理知识和护理技能,实行分层和分级来晋升护工级别,确保护工队伍稳定。
责任编辑: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