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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优化社区规模设置 以3500户或10000人为宜

  12月13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就进一步健全社区管理体系、优化社区规模设置、建强社区服务阵地、加强社区队伍建设、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做好社区综合保障工作,提出19条具体管理措施。

  健全社区管理体系

  强化政府主体责任

  市、区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履行政策支持、能力建设、运行保障、督导考核等职责。各级民政部门牵头,主要负责社区管理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检查指导、督促考核等工作,定期召集发改、财政、资源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研究社区管理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进工作落实。镇(街道)具体承担社区综合管理职责,负责召集、指挥、统筹、协调社区管理力量,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开展工作。

  发挥部门共管共建作用

  市级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发挥指导作用,做好社区管理相关工作。各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对照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推进工作落实,形成上下一体联动、部门齐抓共管的社区管理格局。

  推进社区管理全覆盖

  严格以行政区划为基础进行社区管理。行政区县全面负责行政区划范围内(开发区托管范围除外)社区管理工作,托管镇(街道)的开发区全面负责托管范围内社区管理工作;未托管镇(街道)的开发区,负责开发范围内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移交,行政区县负责社区管理工作。

  优化社区规模设置

  合理划分社区管辖范围

  结合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规模、行政区划、管辖面积、路网情况、历史传承以及“15分钟便民服务圈”等因素,合理划分社区管辖范围,确保四至清晰、管理无死角。社区一般按照1000户~5000户(5000人~15000人)规模设立,以3500户或10000人为宜。

  规范社区设立审批流程

  加强社区设立审核把关,设立前区县(开发区)应征求市民政局意见,市民政局应组织现场查看,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核后向区县(开发区)反馈;批准设立后市民政局应组织检查验收,达标后列入台账管理,落实市级保障措施。

  稳妥推进社区优化调整

  合理制定超大型社区拆分和微型社区整合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稳妥推进,逐步优化全市34个超大型社区、103个微型社区规模。暂未拆分的超大型社区,要增加社区工作人员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建强社区服务阵地

  严格落实建设标准

  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室外活动广场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积极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对2000户以下规模的新建社区要按照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的标准执行。落实“三去一改”,推行“一室多用”,实现办公面积最小化、居民活动空间最大化,居民活动区域面积不低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面积的60%。

  建立完善审管机制

  资源规划部门负责严格按照标准审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划;住建、城改部门负责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严格按标准建设并组织验收;民政部门负责联合资源规划、住建、城改、镇(街道)及时移交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程参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验收等。未托管镇(街道)的开发区负责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移交,由所在行政区县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参照上述流程执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由所属镇(街道)接收管理。

  加快补齐设施短板

  对2011年2月以后规划建成但未按规定提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居住小区,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追索社区服务设施历史欠账;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采取新建、改扩建、市场化购买(租赁)、国资划拨、资源共享等提升老旧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逐步解决全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达标的问题。

  加强社区队伍建设

  严格社区“两委”员额配备标准

  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由3~5人组成,一般情况下,党支部设3人,党总支、党委设5人;社区居委会由5~9人组成,一般情况下,2000户以下的社区设5人,2000~4000户的社区设7人,4000户以上的社区设9人。按照交叉任职比例不低于60%要求,社区“两委”人数最多不得超过11人。

  充实社区工作者力量

  新设立社区自文件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两委”选举。社区“两委”成员出现空缺时要及时按程序补选,确保组织健全。按照“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要求配备社区工作者,对工作力量不足的社区,通过调配和公开招聘的方式给予补充。

  提升培训质效

  市级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示范培训,区县(开发区)每年组织全员培训或专项培训,全面提高社区工作者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完善职业体系

  出台社区工作者档案管理办法,落实社区工作者工会福利待遇,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强化激励措施,表彰优秀社区工作者,推荐社区工作者担任“两代表一委员”。

  强化考核评价

  以社区工作者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完成任务和廉洁自律情况,并作为社区工作者调整等级、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做好容错纠错工作,不搞“一票否决”,保护好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提升社区服务能力

  增加社区服务供给

  为民服务以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病有所医、弱有所扶为目标,强化社区养老、儿童、卫生、救助、就业、教育等服务;便民服务以“就近就便”为原则,提供政务、家政、维修、公益集市等服务;安民服务要着力增强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积极开展矛盾化解、社区矫正、安全排查等服务。

  激发社区自治活力

  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板凳会”“阳光议事厅”等方式,深化院落居民自治、居务公开和“小微权力”清单等民主管理制度,增强居委会议事协商、服务居民的能力。大力推进“五社联动”,采取项目化服务方式,实施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力争2025年达到每个社区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的目标。

  改进物业服务管理

  针对社会化物业管理小区,探索建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机制,推动社区和物业联建、联动、联抓;针对公房小区,推行物业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物业管理服务;针对单位自管小区,压紧压实单位主体责任,签订共建共管协议,强化社区对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针对业主自治小区,强化业委会成员资格把关。推行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探索建立社区考核物业服务企业制度,将考核结果纳入物业企业诚信管理。

  做好社区综合保障

  加大保障力度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经费由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筹解决,省市通过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给予一定支持。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经费按照市级和区县(开发区)两级财政1∶1的比例承担。社区工作经费按照每年每个社区市级以上配套13万元、区(开发区)配套12万元、县配套7万元的标准足额保障。以上两项经费,在新财政体制实行前三年过渡期(2024—2026年),西咸新区自行负担,过渡期结束后按新财政体制执行。

  加强督导考核

  对市级各相关部门重点考核政策支持、工作指导、经费保障等情况;对各区县、开发区重点考核社区组织建设、规模设置、阵地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和经费保障等情况。市民政局及市级相关部门建立联合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通过提醒、督办、约谈等形式,督促工作落细落实。 据西安市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李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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