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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答记者问

  兰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优化措施》)。6月21日,记者就《优化措施》中市民关注的话题采访了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
  1.记者:取消住房交易限制措施具体指的是什么,年限限制取消后卖房相关税费还需要交吗?
  市住建局:2023年,我市已取消住房交易年限、套数限制,指的是在我市范围内购房不限制购买套数;我市范围内的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后,即可上市交易。交易时,税收、贷款方面政策按税务、金融部门规定执行。
  2.记者:取消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是如何规定的?
  市住建局:房地产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不再需要到市发展改革委申请办理价格备案,新建商品住房成交时不再受备案价格的限制,购房人和房企可自行协商确定成交价格。
  3.记者:购房家庭名下无成套住房的如何认定?
  市住建局:购房人可以持身份证到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查询家庭名下房屋信息,并凭查询结果办理商业贷款。
  4.记者:购房家庭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如何认定?
  市住建局: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出售的房源信息应当先在“兰州市存量房交易市场监管平台”挂牌并进行核验。在购房前,购房人持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到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存量房管理科(房地产大厦12楼)办理房屋挂牌核验证明,凭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和房屋挂牌核验证明办理商业贷款。
  5.记者: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应满足哪些条件?
  市住建局: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6.记者:居民应该怎样申请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市住建局:纳税人在申请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时,持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备案合同)、身份证件等资料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即可申请办理退税手续。
  7.记者:完成相关购房手续,具体指的是哪些手续?
  市住建局:完成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
  8.记者:购房补贴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市住建局:购买首套住房并完成相关购房手续的,9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0.5%给予购房补贴,9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0.75%给予购房补贴;购买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相关购房手续的,9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0.5%给予购房补贴,9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1%给予购房补贴;购买第三套或以上套数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相关购房手续的,均给予1.5%的购房补贴。
  9.记者:购房补贴如何申请?
  市住建局: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应当提交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身份证件等资料,所购房屋在主城四区范围(不含高新区、经开区)的,到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商品房管理科申请;所购房屋在高新区、经开区、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的,到辖区住建部门申请,各部门联系方式随后在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官网公布。
  10.记者: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市住建局:兰州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5%,二套以上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贷款银行具体确定,但是首付款比例水平不得低于二套住房。
  11.记者: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如何确定?
  市住建局: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已经取消,由贷款银行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二套以上房贷利率由贷款银行具体确定,但不得低于二套住房。因此,购房人可与银行积极协商,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12.记者:下调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的执行范围和执行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市住建局:2024年5月18日起新受理贷款和5月18日前未发放的贷款利率统一按照最新政策要求执行。存量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调整。
  13.记者:多子女家庭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市住建局:同一对夫妻已共同生育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为现有子女数,且均未满18周岁)的,因婚姻关系变更重组家庭,承担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认定为养育多子女家庭。合法收养的未成年子女计入家庭子女个数。
  14.记者: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地限制的执行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市住建局:在全国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向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均可。
  15.记者:实际用于居住用途的公寓类房屋应当怎么认定?
  市住建局:符合条件的住户,持书面申请、不动产权证书等资料向物业公司和房屋辖区相关部门申请认定,物业公司初核后,由辖区相关部门复核并出具认定证明。
  16.记者: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市住建局:申请人持书面申请、不动产权证书(或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认定证明、本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
  17.记者:房票安置奖励是如何规定的?
  市住建局:住宅房屋选择房票安置的,给予不高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30%的房票安置奖励,具体奖励额度由县(区)人民政府根据项目实际在征收补偿方案中确定。
  18.记者:房票如何使用?
  市住建局:房票持有人购买商品房时,将房票交予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票持有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票上对购房人、房屋坐落、实际使用房票票面金额、房地产开发企业收款账户等信息进行签注,共同签名签章。接受房票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核发房票的县(区)房屋征收部门申请购房结算兑付资金。
  19.记者:实行房票安置后,是否还能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
  市住建局:可以。在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可以自主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房票安置其中任意一种安置方式。
  20.记者:“以旧换新”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市住建局:一是收购旧房换购新房,按照市场评估价格对旧房进行收购,收购旧房的价款抵顶支付购买新房的购房款。二是委托出售旧房换购新房,拟出售旧房购买新房的群众,旧房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一定时限内予以出售,出售旧房价款用于支付购买新房的购房款。三是租赁旧房换购新房,按照市场评估租金以年为单位整租群众旧房,并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租金用于支付购买新房的购房款。
  21.记者:“以旧换新”有哪些支持政策?
  市住建局:我市住房“以旧换新”在退税优惠、购房补贴、商业和公积金贷款、就近入学、第三方机构优质服务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和购房群众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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