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新时代发展成果,让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有所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共享新时代发展成果,让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有所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11月23日,兴平市公共租赁住房第十三批实物配租活动顺利举行,为148户家庭喜圆“安居梦”。
分配现场,采取现场乒乓球摇号的方式,一房一号。工作人员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家庭依次核对资料、叫号抓号、填写分配单、盖章。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家庭随后持分配单及身份证在限定时间内到分配的房源地办理入住手续。为确保每次实物配租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兴平市住建局邀请市纪检监察组、公证处以及部分群众代表、新闻媒体全程监督配租情况。
近年来,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兴平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应保尽保的原则,先后制定了《兴平市公租房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兴平市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兴平市公租房违规户清理、清退操作流程》、《兴平市公租房轮候家庭动态清理管理制度》等多项措施,严格按逐级审核、张榜公示等相关程序,公开和更新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实现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同时,还建立了兴平市公租房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以及联席会议联络员协调机制,联合开展公租房申请家庭、保障家庭资格联审联查和预防诈骗、舆情处置、行业规范、市场整顿、联合执法等联络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2019年至2024年11月底,全市先后建成廉公租房4049套,其中政府建设廉公租房2208套,总建筑面积11.3万平方米;政企联建廉公租房1841套,总建筑面积8.36万平方米。截至目前,政府建设廉公租房已有1971户家庭入住,其中低保家庭78户、低收入家庭4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889户,目前无轮候家庭。
兴平市保障性住宅小区
兴平市住建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公租房领域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工作要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格按照相关程序,逐级审核、张榜公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做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真正让公租房成为“公平房”,实现中低家庭“住有所居”的目标。
责任编辑:李欢颜
2024-11-27 1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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