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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第8次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主持人鲁学悟: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第8次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常沁春,为大家介绍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甘、省市十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的到来。
  首先,我先通报下2024年7月份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7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17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37微克/立方米;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0.5%。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3.2%,劣Ⅴ类水体比例为2.7%;剔除本底影响后,33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
  下面,请常沁春同志介绍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有关情况。
  常沁春: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2023年及今年上半年,我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生态环境部的有力指导下,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围绕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会同相关单位统筹推进“5个1”(1个碳强度指标、1个“1+N”政策体系、1个碳市场、1个重点企业碳核查、1张全社会温室气体清单)和“2个项目”(气候投融资项目和CCER项目)重点工作,全力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实效。
  一是强化碳排放指标管理。“十四五”期间,紧紧围绕我省碳强度下降目标任务,抓住化石能源消耗这个“牛鼻子”,充分衔接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科学分解下达了各市(州)“十四五”碳强度降低目标任务。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明确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由统计部门负责,目前,统计部门正在积极构建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核算体系。对标碳强度下降65%的3060目标,按照“十三五”核算办法初步测算,我省碳强度2022年较2005年已下降52.2%(国家下降51.6%)。
  二是政策引领试点先行。配合落实好省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措施,梳理省委省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实施方案》中我厅牵头和参与配合工作任务,制定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工台账》,定期调度分析工作成效。出台并实施《甘肃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指导白银、酒泉2市和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甘肃民乐工业园区2个产业园区成功申报国家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配合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技术帮扶组开展现场调研,指导各试点按照《试点任务清单》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甘肃省应对气候变化重点任务实施方案(2023-2025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甘肃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筑牢适应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形成《甘肃省1960年来气候变化和未来预测专题研究报告》《甘肃省适应气候变化研究报告》2个研究报告,会同14个省级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指导白银市申报并入选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制定《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家〈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措施任务清单》。
  三是深化全国碳市场建设。完成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2021、2022年)碳排放配额核定、发放、清缴和交易等工作,应清缴配额1.9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应发放配额1.8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截至2023年11月9日全省20家电厂提前足额100%完成履约清缴,第二个履约周期我省累计交易配额769万吨,成交额4.73亿元(其中配额买入量299.08万吨,成交额1.89亿元;卖出量470.29万吨,成交额2.84亿元)。按期保质完成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公开、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报送、月度信息化存证等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并获得生态环境部气候司肯定。开展2023年度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7大行业123家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与核查,6月份完成发电行业核查及数据报送,其他行业核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经核查,2023年度,我省24家发电企业碳排放总量为9625.58万吨二氧化碳,与企业初始排放报告总量(9542.14万吨)相差为0.87%。贯彻落实国务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召开2024年全省发电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推进会,制定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强化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赴华亭华煤清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永登祁连山等多家企业开展指导帮扶。研究并向生态环境部反馈《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意见建议。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2024年统筹强化监督第一阶段碳排放报告质量检查,并组织开展问题线索整改销号工作。
  四是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开展2023年度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掌握全省清单口径下二氧化碳、甲烷等六类温室气体排放量。5月15日在白银市组织举办以“绿色低碳,美丽中国”为主题的全国低碳日宣传甘肃主场活动,十四个市州及兰州新区同步开展线下宣传活动,并筹划实施了制作主题宣传片、宣传动画展播、线上有奖答题、公益短信发送等多项线上宣传活动;同时,我省推荐获选绿色低碳个人类典型案例的甘南州交巴东知受邀参加了全国低碳日宣传国家主场活动。组织召开2024年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分别举办面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和重点排放企业的2期应对气候变化和碳市场能力建设培训班。发布《2024年甘肃省省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截至6月底,共完成3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五是省级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正式运行。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出台《甘肃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指南》,成为全国范围内首个省级层面发布的气候投融资政策制度,2024年上半年共评价认定45个项目纳入“甘肃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并推介至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项目总投资额221.16亿元,贷款需求141.81亿元,其中,一季度推介的项目中,8个项目获得授信50.12亿元、到位贷款32.32亿元。继续指导兰州市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完善气候投融资对接平台,截至目前,兰州市已完成2批11个项目融资签约,累计投资477亿元,授信289.3亿元,已到位融资89.1亿元。指导正宁电厂15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项目申报国家超长期国债项目(该项目为目前国内单体最大的碳捕集、利用、封存项目)。
  六是加大CCER项目推进力度。建立第一批23个CCER项目的项目库并持续更新。2024年1月4日,我厅在全国范围内率先组织召开了全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工作安排部署会,并邀请国家气候战略中心领导专家授课。根据生态环境部新发布的方法学,组织开展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2类CCER项目的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目前,各地林业碳汇和光热发电的CCER项目稳步推进,其中,庆阳市“再造一个子午岭”一期林业碳汇项目已完成登记注册,进入审定核证阶段,有望在年内实现我省首笔CCER减排量交易。
  在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实效的同时,分析工作形势,聚焦重点难点,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配合发改等部门,持续推动《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实施,降低全省化石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总量。积极会同发改、统计、电力等部门,开展以“能碳协同”为基础的碳强度指标分析预警,全力完成“十四五”碳强度下降指标。
  二是指导我省30家水泥企业、4家钢铁企业、6家电解铝企业做好纳入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扩围工作准备,按照国家发布的配额分配方案,完成发电企业第三个履约周期配额核定、发放、交易、履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各项基础工作。
  三是根据CCER项目方法学出台进度,持续推动光热发电、造林碳汇两类CCER项目开发申报,谋划可再生能源、甲烷利用等类型的CCER项目储备。
  四是进一步完善甘肃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按季度审核推介符合支持范围的气候投融资项目,探索搭建“政银企”产融对接平台,指导兰州市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
  五是指导白银、酒泉2市和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甘肃民乐工业园区2个产业园区按照各自印发的《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组织重点项目实施单位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申报纳入甘肃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库获取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绿色金融贷款,确保方案落地见效。谢谢!
  鲁学悟:感谢常沁春同志的介绍。下面,进行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名称。
  甘肃日报记者:自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以来,甘肃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工作进展如何?
  常沁春:谢谢您的提问。碳市场通过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落实主体减排责任、实现碳排放控制目标、降低行业减排成本具有重要意义。自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以来,我省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
  一是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核定、发放、清缴和交易等工作。第一个履约期(2019-2020年):我省纳入19家发电企业(共70台机组),其中15家企业配额盈余,4家企业配额亏缺,全省配额总体盈余996万吨二氧化碳。2021年12月30日按时100%完成履约清缴,共清缴配额量为15777.5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累计成交二氧化碳455万吨、成交额1.98亿元(其中,买入212万吨、成交额0.92亿元,卖出243万吨、成交额1.06亿元)。第二个履约期(2021、2022年):我省纳入20家发电企业(共72台机组),其中8家企业配额盈余,12家企业配额亏缺,全省配额总体亏缺343万吨二氧化碳。2023年11月9日提前100%完成履约清缴,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共清缴配额量为19151.74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累计成交二氧化碳769万吨,成交额4.73亿元(其中,买入299万吨、成交额1.89亿元,卖出470万吨、成交额2.84亿元)。经过第一、二个履约周期的建设和运行,重点排放企业已初步建立碳排放管理机制制度,有效提升了发电企业温室气体减排和绿色低碳发展的意识能力。
  二是做好碳市场各项基础工作。逐年组织开展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7大行业120家左右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与核查,为碳排放交易奠定数据基础。按期保质完成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公开、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报送、年度排放报告报送、月度信息化存证等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并获得生态环境部气候司肯定。
  三是加大碳排放监管力度。将碳排放报告数据质量监督检查纳入“双随机”日常检查范围和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组织各市州有序开展发电行业重点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质量检查工作,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企业和机构交办整改,有力保障了甘肃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2024年统筹强化监督第一阶段碳排放报告质量检查,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部交办的14个问题线索整改销号工作。
  香港商报记者:2024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交易市场正式启动,我国强制碳配额+自愿碳减排的全国碳市场体系初步搭建,请问甘肃省在CCER重启后做了哪些工作?
  常沁春:谢谢您的提问。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的一项制度创新,有利于推动形成强制碳市场和自愿碳市场互补衔接、互联互通的全国碳市场体系,助力实现“双碳”目标。2024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正式启动,交易场所在北京绿色交易所,注册登记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中心。2024年6月7日,国家认监委发布第一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机构资质审批决定的公告,能源产业4家机构通过审批,林业和其他碳汇类型5家机构通过审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项目的开发、核证、交易实现全流程贯通。
  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交易市场重启之际,我厅不断加大全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项目推进力度。2024年1月4日,在全国范围内率先组织召开了全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工作安排部署会,并邀请国家气候战略中心领导专家授课。根据生态环境部新发布的方法学,组织开展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2类CCER项目的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分别赴现场指导民勤县“三北防护林”造林碳汇、酒泉市光热发电CCER项目设计开发、平凉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及三北五期工程、庆阳市子午岭造林碳汇项目,协助企业初步估算碳减排量及资金收益。2024年初提前开展全省CCER项目情况摸底,多次赴生态环境部气候司汇报衔接,初步筛选第一批推荐申报的CCER项目共23个,并对其中符合目前新方法学要求的17个CCER项目,实行阶段性工作调度。截至目前,6个项目编制完成项目设计文件,其中,林业碳汇2个、并网光热发电4个,按照CCER项目申报程序有序开展。
  庆阳市拥有林地面积1312.43万亩,森林面积1069.6万亩,森林覆盖率26.3%,森林活立木蓄积量2332.4万立方米,全市2012年以来完成造林中预计约有432万亩可以进行开发林业碳汇。7月25日,甘肃省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作为项目业主在全国自愿减排交易系统开户成功,标志着庆阳市首个林业碳汇项目《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子午岭林区造林碳汇项目》向前迈进了坚实的一步。据悉,庆阳市“再造一个子午岭”一期林业碳汇项目已完成登记注册,进入审定核证阶段,有望在年内实现我省首笔CCER减排量交易。该项目一期林业碳汇项目涉及庆阳市子午岭国有林区2012年以来人工造林50多万亩,预计产生温室气体年均减排量约为18万吨,计入期40年,总减排量700多万吨,按照每吨70元计算,项目总收益约为4.9亿元。
  中国甘肃网记者:落实双碳目标,离不开大量、有效的资金支持,2020年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请问什么是气候投融资?甘肃省气候投融资工作开展情况如何?在推进气候投融资方面,下一步将采取哪些举措?
  常沁春:谢谢您的提问。气候投融资是指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和融资活动,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范围包括减缓和适应两个方面:
  一是减缓气候变化。包括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点示范;控制工业、农业、废弃物处理等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增加森林、草原及其他碳汇等。
  二是适应气候变化。包括提高农业、水资源、林业和生态系统、海洋、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领域适应能力;加强适应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能力等。
  2023年底,我厅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出台《甘肃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指南》,成为全国范围内首个省级层面发布的气候投融资政策制度。2024年,该机制正式运行,2024年上半年共评价认定45个项目纳入“甘肃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并推介至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项目总投资额221.16亿元,贷款需求141.81亿元,其中,一季度推介的项目中,8个项目已获批贷款50.12亿元、到位贷款32.32亿元。指导兰州市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截至目前,完成两批次11个重点融资签约,签约项目总投资477亿元,授信金额289.3亿元,目前金融机构已到位融资89.1亿元。
  下一步,为继续做好气候投融资工作,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持续更新我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库。依据《甘肃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指南》,按季度将通过甘肃省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审核的气候投融资项目推介到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等金融机构,培育和服务优质项目融资实施。
  二是指导兰州市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指导兰州市探索符合西北地区发展的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出台地方性产业、财税、金融、市场等配套激励措施,强化地方政策配套、推进政策协同,营造适合气候投融资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协调机制,推介兰州市更多富有显著气候效益的项目取得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贷款,积极打造气候投融资“西北样板”。
  三是有序组织市州申报气候投融资试点。强化能力建设,强化碳排放核算与信息披露,积极培育应对气候变化高端智库、培养人才团队,继续组织有条件的市州申报国家第二批气候投融资试点,逐步汇聚绿色低碳资源、资金和技术等要素投入到我省应对气候变化项目中来,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整体能力。
  鲁学悟: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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