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陕西省三原县人民法院促进诉源治理工作新实践
人民法院推进诉源治理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方式。在新时代背景下,法治建设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陕西省三原县人民法院在创新诉源治理理念,构建多元化解纷机制,以及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地探索,为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诉源治理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创新方式,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均是推动诉源治理的力量。目前,全国法院系统不断深化诉源治理,体现出以各级法院及法官为主体,以涉“诉”纠纷为对象、以“源”头化解为重点、坚持减少诉讼增量与维护公平正义并重的鲜明特色。在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征程中,陕西咸阳三原法院以其独特的诉源治理创新实践,正引领着法治建设的潮流。这一实践不仅彰显了基层法院在推动法治进步中的积极作用,更体现了三原法院在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新路径上的决心与智慧。
一、三原县人民法院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念传承
新时代“枫桥经验”,这一源自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的智慧结晶,不仅承载着深厚的历史底蕴,更在新时代的法治进程中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其核心精髓——坚持群众路线、注重矛盾化解、强调源头治理,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一)深化司法为民理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在新时代背景下,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首要在于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原则,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三原法院在诉源治理过程中,更加注重倾听群众声音,了解群众需求,确保司法决策和治理措施能够真正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通过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如设立民意调查、听证会等制度,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积极参与者和受益者,从而推动司法为民理念从理论走向实践,从制度保障到具体行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创新源头预防理念,综合化解矛盾纠纷
三原法院强调源头预防的重要性,并提出了“预防为主、调解为先、法治为本”的工作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不仅凸显了法院对矛盾纠纷源头预防的重视程度,更体现了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法治精神。通过强化预防意识,三原法院将矛盾化解的关口前移,有效降低了矛盾纠纷的激化风险。同时,以调解为先,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政通的良好效果。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三原法院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群众自觉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这种以法治为本的诉源治理理念,不仅提升了治理的效能和公信力,更为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深化司法公开理念,提升司法公信力
提升司法公信力,对于加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传承与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三原法院通过公开透明的司法程序、公正高效的司法裁决、便捷贴心的司法服务,展现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司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些举措不仅能够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和支持,还能够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可以说,三原法院诉源治理理念的创新,在引领法治建设潮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不断更新观念、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三原法院成功将诉源治理打造成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这种以理念创新为先导的诉源治理模式,充分证明了诉源治理理念创新在引领法治建设潮流中的关键作用,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二、三原县人民法院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探索
三原法院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利民、便民能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平安法治建设,为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实践动力。
(一)构建多元化解纷机制,形成诉源治理合力
为推动诉源治理成效,三原法院提出了多元解纷的思路。这一机制的构建,不仅体现了法院对法治建设潮流的引领,更是对“枫桥经验”在新时代背景下的传承与发展的生动体现。
首先,三原法院积极与辖区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展开深度合作,共同建立了“二所一庭”镇域调解平台。这一创新性的举措实现了纠纷解决的网络化、全覆盖,使得纠纷在发生的初级阶段就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通过这种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合作,三原法院成功地将诉源治理的触角延伸到了基层的每一个角落,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其次,三原法院建立专业化调解团队,成立了交通、医疗、婚姻等10个专业调解团队,还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创造性地建立了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针对婚姻、金融等纠纷的特点,提供了专业化的调解服务,为纠纷的及时化解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这种专业化的调解机制,三原法院不仅提升了纠纷解决的效果,也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感。
在多元化解纷机制的实践中,三原法院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注重发挥各方参与者的主观能动性,明确各自的角色定位,形成了诉源治理的强大合力。法院作为诉源治理的重要力量,积极参与前端纠纷调解、诉前解纷引流以及诉讼解纷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了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这种“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形成,不仅体现了党委的领导作用和政府的负责态度,也充分发挥了社会各界的协同作用和公众的参与热情,有助于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创新法律宣传方法,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三原法院在推进诉源治理的过程中,不仅注重纠纷的实质性解决,更将法律宣传普及作为提升群众法律意识、预防纠纷发生的重要手段。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法活动。如民法典宣传进学校、进企业等,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这些活动不仅让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还帮助他们在实际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法院还利用模拟法庭、法治讲座等互动性强的形式,让群众亲身参与法律实践,感受法律的威严和公正。这种“沉浸式”的法律宣传方式,极大地提高了群众对法律的认同感和敬畏心。
创新宣传方式方法。三原法院在法律宣传普及过程中,注重将法律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以传统的授课方式和官方微博、微信和抖音等新媒体为平台,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解读,帮助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知识。这种以案说法的宣传方式,不仅增强了法律宣传的趣味性和吸引力,还提高了群众对法律知识的吸收和运用能力。
法律宣传普及对提升群众法律意识与诉源治理的推动作用不容小觑。通过广泛的法律宣传,三原法院成功地引导群众树立了正确的法治观念,提高了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法律宣传普及也为诉源治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了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
(三)提升依法能动履职能力,构建和谐法治环境
在诉源治理的创新实践中,三原法院展现出了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的鲜明特色。这种深度融合不仅体现在工作机制的衔接上,更在于理念与行动的同步推进,共同构建了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积极参与前端纠纷调解,实现了与基层治理的无缝对接。法院工作人员深入社区、村镇,与基层调解组织紧密合作,共同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与化解工作。这种主动介入、关口前移的做法,有效地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减轻了诉讼压力,也提升了基层治理的效能。
在诉讼解纷中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司法干预实现案件化繁为简、及时分流的目标。这不仅提高了司法效率,更让群众感受到了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同时,法院还结合基层治理的实际情况,对解决纠纷的规则进行了重新制定或完善优化,使其更加符合基层实际,更具操作性。
三、三原县人民法院推进诉源治理的实践成效与启示
诉源治理是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三原法院的实践表明,诉源治理的最大优势是在法院的推动下,多元主体、多种举措、多方资源的有机融合,体现出这一模式具有源于基层、服务基层的鲜明司法烙印和鲜活司法智慧。
(一)现代科技为诉源治理提供智能化支持
近年来,三原法院在智慧法院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不仅提升了法院的工作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更为诉源治理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首先,三原法院通过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构建了完善的智慧法院体系。这一体系涵盖了电子立案、在线调解、远程庭审、智能执行等多个环节,实现了法院工作的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电子立案系统的应用,使得当事人能够随时随地提交立案材料,大大提高了立案效率;在线调解平台的搭建,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远程庭审技术的运用,则打破了地域限制,让当事人能够足不出户参与庭审,减轻了诉讼负担。
其次,智慧法院建设在助力诉源治理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三原法院能够精准识别矛盾纠纷的高发领域和类型,为诉源治理工作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同时,智慧法院还能实时监测矛盾纠纷的发展动态,及时发出预警提示,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支持,从而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化解。
三原法院还积极探索“互联网+诉源治理”新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在线调解等一站式服务。这种线上线下的有机结合,不仅拓宽了诉源治理的工作路径,也增强了群众对诉源治理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二)公正司法为诉源治理提供坚实保障
司法公信力是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信任和认可的基础。因此三原法院不断在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下足功夫,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先,注重公开透明的审判流程。三原法院积极推行阳光司法,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让群众了解案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同时,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审判活动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其次,致力于实现公正高效的司法裁决。法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审判,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公正的处理。同时,法院还注重提高审判效率,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等举措,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及时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同时,加强廉洁自律的司法队伍建设。法院高度重视法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教育,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建立廉政档案等方式,加强对法官的监督和管理。
同时,法院还严厉打击司法腐败行为,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司法队伍的纯洁性和公正性。
(三)质效考核为诉源治理彰显成效价值
在诉源治理的创新实践中,三原法院建立了一套全面而科学的成效评估机制,以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并不断优化和提升治理水平。
首先,三原法院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效评估机制,以确保诉源治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该机制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案件处理效率、当事人满意度、社会反响等关键指标。通过定期收集和分析这些数据,法院能够全面了解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效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种以数据为基础的评估方式,不仅提高了评估的准确性和客观性,还为后续的改进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其次,三原法院在质效评估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持续改进工作。针对评估中暴露出的问题,法院组织专家团队进行深入剖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这些措施既包括对现有工作流程的优化调整,也涉及对人员配置、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改进。通过持续改进,三原法院不断提升诉源治理的效能和水平,确保每一项创新实践都能真正落到实处,为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
综上所述,在新时代背景下,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三原县人民法院通过理念传承和创新实践,探索出了一条符合新时代要求的诉源治理新路径,为其他地区法院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启示。新征程上,人民法院应继续加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传承与发展,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迈进,为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李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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