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杂志社公告 投稿来信

中国国际出版社主办|西北建设杂志社编印出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治护航

重拳出击!陕西首例无证生产销售电子烟入刑案判决!

  “我认罪……”“我不提起上诉。”“感谢法院对我从轻判处。”随着被告人丁某、钱某、陈某等人的声音响起,陕西首例无证生产销售电子烟入刑案在白河法院宣告审结,被告人丁某等人分获二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被判处罚金和没收违法所得,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该案是公安部督办案件,也是陕西省首例无证生产销售电子烟入刑的案件,全案涉及近20名被告人、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元,涉案地点横跨陕西、江西、广东多省。
  经审理查明,早在2023年3月,梁某等人获得境外电子烟生产订单,随后梁某等人找到丁某商议,约定由丁某负责组织生产。随后丁某找到陈某、李某等人提供电子烟配件,先后由张某、钟某在江西、陕西多地生产电子烟80余万支,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或帮助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卖物品,在明知丁某、钱某无电子烟生产销售等相关许可证书的情况下,或积极组织生产销售电子烟、或参与生产销售电子烟、或为电子烟生产销售提供配件配料、或为生产销售电子烟提供便利,均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近年来,白河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质量强国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对于“入口”的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实行零容忍,有效维护了食品、药品安全,有利于辖区市场秩序向好发展。同时对于部分案件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时,不仅判处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还责令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有效的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官普法: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2021年11月10日修订颁布,规定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该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于2022年3月11日公布《电子烟管理办法》,同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年4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电子烟国家标准,于同年10月1日起实施。因上述法规施行时间不同,国家对2021年11月10日前的存量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设置了过渡期,规定了该经营主体在过渡期内的权利和义务,过渡期至2022年9月30日结束,结束后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及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等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专卖产品生产、销售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等多个罪名。

责任编辑:韩雪

相关阅读
  1月10日,白河法院对故意撕毁法律文书、阻碍司法人员执行工作的唐某某,依法作出拘留七日的决定。   白河法院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唐某某送达

2025-01-16 22:20:32

  “我认罪……”“我不提起上诉。”“感谢法院对我从轻判处。”随着被告人丁某、钱某、陈某等人的声音响起,陕西首例无证生产

2025-01-16 22:19:50

  扬言要报复申请人,看紫阳执行法官如何破局?   基本案情   紫阳县城关镇的周某与同镇的门某系朋友关系,2024年2月,门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周某借款,周某通过支付宝、微

2025-01-16 15:26:29

  没有书面劳务合同,也没有工资证明,仅凭着一张薄薄的记账单复印件,拖欠了16名农民工近两年的25万元血汗钱还能要回来吗?1月15日,在宁陕法院太山法庭干警的积极协调下,诉前成功

2025-01-16 15:26:00

  妻子失联26年突然现身要求离婚,发生了什么?   案情简介   紫阳县双桥镇的吴某与同镇的张某于1998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在双桥镇居住生活。1998年8月,吴某在双桥镇“

2025-01-16 14:35:01

  近日,商洛市柞水县公安局红岩寺派出所查处一起通过网络平台侮辱他人案件,行政拘留1人,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净化了网络空间。  1月7日,张三(化名)来到红岩寺派出所报案,有人在

2025-01-16 14:25:54

  2024年,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以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为主线

2025-01-13 22:36:44

新闻动态

公益明星

榜样人物

草根故事

热门标签

关于我们

西北建设网是《西北建设》杂志社的新闻门户网站;《西北建设网》是由中国国际出版社主办、西北建设杂志社编印出版、陕西省三秦市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协办。

版权声明

凡本网站注明“来源:西北建设杂志社-西北建设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交流与合作

合作:029-33567925

热线:029-33567925

-:-

  • 官方微信

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国家食品经营许可证

国际标准刊号:ISSN 2957-9384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9-33567925 举报信箱:xbjs#vip.qq.com 西北建设杂志社客服:029-33567925

关于杂志 关于网站 招聘英才 管理团队 广告合作 章程 标签云 人员查询 网站地图
国家备案许可证编号:陕ICP备18005866号 @版权所有 西北建设杂志社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415